鉴识律所入选重庆市30家“专业精品所”培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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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鉴识律所入选重庆市30家“专业精品所”培育名单

2022年8月4日,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专业精品所培育计划”安排,经律所自愿申报、秘书处初审、会长班子带队实地考察,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提出了30家“专业精品所”培育名单。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金融法律服务“专业精品所”!

严以律己,诚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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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严以律己,诚以待人

从事法律工作已近三年的时间。一路奋斗至今,翻阅过成堆的卷宗,写过各类的文书,也无数次走进过法院的大门。当把QQ换成了微信,当把休闲装换成了笔挺的西服,当通讯录存满了各个法官的工作电话,当可以走律师专属通道过法院安检,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已然是一名真真正正的执业律师了。

高院裁定:上班时身体不适,下班后在家猝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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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高院裁定:上班时身体不适,下班后在家猝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认定劳动者工伤的原则一般遵从“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伤亡”,但为了照顾劳动者的权益,在遵从一般原则的情况下,特别设立了“视同工伤”的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条例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两种情形。

超额出资及其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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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超额出资及其法律评价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原则上采取的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取消*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即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不需要对其进行强行验资。故,股东出资仅需认缴出资,无须实缴出资。

北交所案例研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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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北交所案例研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一直是挂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的要点之一。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而引发的审查问询非常普遍,甚至因无法合理论证认定的准确性而导致挂牌上市申请被否决。因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准确认定意义重大。

“公证多维赋能律师工作开展”沙龙在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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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公证多维赋能律师工作开展”沙龙在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7月27日下午,“公证多维赋能律师工作开展”主题研讨沙龙在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举办。 重庆市公证处涉外与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向光敏、公证员张艳、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凡江、曹峰律师、王莉律师、杨芮律师参与了本次研讨沙龙。

浅议中美法律关于妇女堕胎权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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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浅议中美法律关于妇女堕胎权的态度

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使得美国妇女堕胎权合法化。但是,2022年6月24日,美国*高院发布“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的裁决推翻了,不再把堕胎权作为美国宪法蕴含的公民权利,将堕胎合法性的问题留给美国各州自行应对。

民族感情不容伤害,民族尊严不容挑衅,玄奘寺供奉战犯必须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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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民族感情不容伤害,民族尊严不容挑衅,玄奘寺供奉战犯必须彻查!

7月22日凌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将“对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一查到底”,当日下午南京当地官方公布处理结果,寺庙主要负责人被责令撤换,包括涉事玄武区宗教事务局局长在内的多名官、员被停职、免职处分。

《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题报告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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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题报告学习会

2022年7月22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鉴识律师事务所组织各成员在党建室观看了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202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报告会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同志作为主讲人,主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律师:校方该处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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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律师:校方该处分违法!

近日,复旦大学被已开除研究生起诉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网络热议。该学生曾因嫖娼被复旦大学开除,但其坚持认为校方此举处分过重,遂将学校诉诸法庭,要求撤销处分。法院对此已进行了审理,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浅析《保理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及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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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浅析《保理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及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

随着产业的发展,企业为解决自身现金流缺口问题,将应收账款转让作为融资手段,而保理是应收账款融资的重要方式,具有逆周期特点。实践中,保理业务一般是企业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企业可借此及时得到融资、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营运行效率。

债务人到期未还款,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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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债务人到期未还款,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普遍受到巨大冲击,当债务人的现金等流动资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时,通常会与债权人协商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务清偿。而在以物抵债协议的订立与履行过程中,长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债务人到期未还款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二是,债权人能否直接获得抵债物所有权?本文结合相关案例以及法条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问题予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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