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000万,离开我儿子”女主如何才能顺利拿到钱呢?

更新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539

遇到这种事,当然得先找个律师了,女主只需要负责装优雅、可怜就好,撕逼的事让律师上。

**,当然是尽职调查了。对方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否是合法的收入,给付该笔款项是否会造成经济能力明显恶化等等情况都需要逐一明确。不然在收到钱后被对方债权人撤销、被刑事罚没或者对方就是为了获取女主图钱不图人的证据给他儿子看。那岂不人财两失?

第二,一定要签赠与合同,并且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没有明确赠与的属性,对方可能以该笔款项为借款,或者主张女主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这种情况下女主存在败诉的风险。如果到手的钱又被法院给划走,那不是很无辜?

赠与合同在签订以后,财产交付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女主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者同时拿到钱,否则需要通过办理赠与公证的方式排除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对方一定会要求在合同中写上离开他儿子的内容。可能会以以下几种方式体现:

1、作为合同背景介绍,例如,鉴于女主离开对方儿子,赠与5000万元作为补偿;

2、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例如,如果女主离开对方儿子,则向女主赠与5000万元;

3、作为合同所负义务,例如,赠与女主5000万元,在女主接受赠与后,需要离开对方儿子;

此处的离开是概况性的表述,在实际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离开的具体定义如分手、离婚等等,通常来说,以**种方式体现“离开”的内容,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而以第二、三种方式体现,将“离开”作为合同的目的,则可能被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如果赠与人已婚的,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要夫妻双方共同签订,或者由签订合同一方提供赠与财产属于其个人的凭证,否则赠与人配偶有可能以签订合同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撤销赠与合同。

第三,交付方式的选择。在交付方式上,对方可能提出一次性交付、分期交付的方式,在交付标的上,对方可能提出以现金交付或者以资产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需要考虑不同的风险。

1、现金一次性交付。建议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清晰备注赠与的内容,如果对方主张采用票据交付的,应当在交付前核验票据真实性,并且评估票据兑付的安全性,在接受票据后,及时兑付。

2、采取分期交付的。要求对方为分期交付部分提供担保,并且在制定分期交付计划时,约定任一一期未按约定交付的,女主可就剩余全部未交付标的主张权利。

3、采取资产交付的。应当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作评估,除明确资产价值外,还需要核查资产可能涉及的纠纷、权利负担和变现难度。如女主取得有限公司的股权成为小股东,可能遭遇公司大股东利用其股权优势地位损害其权利。

第四,及时税务申报及纳税。都已经拿到5000万了,当然该缴的税还是得缴,接受赠与的按照偶然所得,缴纳20%的税费,未按期缴纳的,不但面临每日0.05%的滞纳金,还有可能面临应缴税款0.5倍至5倍的罚款。到时候女主不但损失一个富二代男友,还欠国家一大笔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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