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公司资产与其股东资产是彼此独立的。当公司作为债务人资不抵债而无任何资产可以清偿债务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时,债权人虽拿到了胜诉的生效判决却无法执行到财产的情况,那么债权人若想继续实现债权,可以尝试哪些途径减少损失呢?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以此达到扩大被执行主体的目的?*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此种情形是绕开审判程序而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生效裁判文书之外的案外人作为被执行人,同时一定程度上刺破了公司财产独立的面纱,因此适用条件十分严苛。
本文对能够在执行过程中追加股东的情形以及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以供读者参考。
一、追加股东的情形
从上述追加条件来看,追加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
二是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
三是公司出现吊销/撤销/歇业等解散事由。公司注销、吊销等经营状态的认定相对客观,可以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状态作为判断依据。但关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的判断标准较为模糊,争议较大。
一般而言,法院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为衡量“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重要因素,甚至有的法院认为只有在作出终本裁定后,才符合“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的前提条件,方能按照法律规定追加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相反,若执行案件并未终本,则申请人无权追加被执行人。
二、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程序
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时,会遵循法定原则和实体审理原则,即追加被执行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要基于案涉争议赖以产生的基础性的实体法律关系予以判断并进行实体审理。此外,法院不会依职权追加,需申请人主动向法院申请追加。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具体程序为:
1.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递交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书面材料和初步证据后,还应向执行法院提交原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书。
2. 执行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作出是否准许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
3. 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均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执行异议之诉
1、何为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均为重要的执行救济措施,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都是对侵害债务人、案外人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救济,但执行异议只是程序化的形式审查,而执行异议之诉,则需要审查实体性问题。
具体来讲,执行异议之诉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存在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法院需要审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真实存在等等问题。执行异议案件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2、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对执行法院已经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
(2)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的事实及其理由;
(4)异议系针对执行标的提出。
3、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的处理方式
对于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理由成立的,判决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2)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针对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不服的,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执行异议之诉胜诉后的处理
债权人收到法院同意追加被执行裁定或者执行异议的胜诉判决后,债权人即可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案件执行程序。在恢复执行申请书中将被追加的股东列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给债权人的建议
债权人应优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而不是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一是,因为往往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公司基本上已经负债累累,如果债权人申请破产,债务人公司所有的债权人都会参与到清偿,很有可能我们会出现分到很少或者分不到财产的情况;二是,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其他债权人去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法院会优先向先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债权人进行清偿,先到先得,而不是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权人在决定对债务人公司申请执行时,应迅速掌握对追加有益的相关证据,尽可能地搜索扩大债务人的责任与财产范围,以*大化保障维护债权人利益。
债权人在执行异议之诉过程中,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保全。
《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在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之前,申请执行人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或在执行法院审查期间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规定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