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狂啃2岁女童!从来没有“狗咬人”,只有“人咬人”!

更新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2239

正文开始前,提醒您:

如果你被恶狗啃了,千万不要想着**时间啃回来!立马去打狂犬疫苗!打疫苗!疫苗!

 

“别怕,我家幺儿不咬人”

“我家宝贝儿温顺得很,平常都不怎么叫”

“我家乖乖不会乱跑,它胆子比我都小”

…………

“糟了,我也拉不住它啦,我也不知道今天它为什么突然这样!”

 

恶狗伤人惨案

国庆假期*后一天,江苏女子抚摸路边松狮,被啃烂左脸的余悸还未消散。恶犬咬人的悲剧就再次发生。 2023年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一名女童突然遭到一只大型黑色罗威纳犬扑倒,并疯狂撕咬猛啃女童。该黑色罗威纳犬肌肉强悍,动作迅猛。疯狂的撕咬导致女童全身多处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甚至导致小女孩肋骨骨折,右肾撕裂!

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在上学途经夔门街道长岭村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恶犬伤人的悲剧每年都在频频发生!

 

从来没有“狗咬人”,只有“人咬人”!

酿成恶狗伤人悲剧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遛狗不牵绳、养狗不关门。

第二,饲养烈犬、攻击性犬、大型犬,身强体壮,性情暴躁起来根本拉不住。

第三,部分少数受害者手欠,故意挑逗引发祸端。

第四,物业或者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疏于对危险犬只的管理。

芸芸总总,总结起来,我认为都是人的问题!

 

首先,我声明,狗狗确实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我本人小时候在农村生活,在上小学前,院子里的“大黄、灰灰”基本就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我和狗都很小的时候,不是我骑它就是它骑我。至今,我仍然非常喜欢撸狗。但是,我直言并不喜欢每一个自以为是的养狗人和管狗人。因为在大意放任的背后,往往会不经意间种下灾难性的恶果和惨痛的人间悲剧。

在此,借本文机会,我想扬起法律的皮鞭,哪怕双手沾满“伪爱狗人士的鲜血”,也要狠狠地、无情地批判这所谓的“我家狗子我了解”的自以为是的麻痹行径。

 

一切管狗的法律,管的都是人!

    

焦点1:哪些犬不能养?

以重庆市为例(各地均有相应规范),根据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同时,根据2023年10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明确如下:

(一)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以下32种犬,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要禁养,分别是:

1.藏獒

2.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

3.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

4.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

5.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

6.英国斗牛獒犬

7.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

8.中亚牧羊犬

9.高加索犬

10.西班牙加纳利犬

11.日本土佐犬

12.标准牛头梗

13.卡斯罗犬

14.韩国杜莎犬

15.美国斗牛梗

16.斯坦福斗牛梗

17.爱尔兰猎狼犬

18.比特犬

19.罗德西亚背脊犬

20.苏俄牧羊犬

21.比利时牧羊犬

22.澳大利亚牧羊犬

23.纽芬兰犬

24.可蒙犬

25.罗威纳犬

26.圣伯纳犬

27.阿富汗猎犬

28.猎狐犬

29.猎鹿犬

30.威玛猎犬

31.波音达猎犬

32.捷克狼犬

(含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三)以下9种犬,只在重点管理区禁养,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分别是:

1.德国牧羊犬

2.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

3.拳师犬

4.秋田犬

5.马犬

6.昆明狼犬

7.杜宾犬

8.大丹犬

9.大白熊犬

(含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焦点2:大型犬标准是什么? 

肩高(站立时肩胛骨顶端*高处垂直地面距离)超过55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不含公布的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中华田园犬(土狗)参照大型犬管理。

 

焦点3:已经饲养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可以继续饲养吗?

2023年9月30日前,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以及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属于本《通告》所列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2023年10月1日后,可以继续饲养。但是,应当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登记,并遵守有关行为规范,且重点管理区每户饲养犬只总数不得超过2只。

2023年10月1日后,不得新增饲养《通告》所列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

 

焦点4:养狗人和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一)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候车(机、船)室、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禁止携犬进入标识的宾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二)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未征得驾驶员、同车其他乘客同意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

(三)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或者损毁他人财物;

(四)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

(五)饲养有严重伤人记录的犬只;

(六)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

(七)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

(八)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九)遗弃饲养犬只;

(十)占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十一)在住宅区内违法从事犬只养殖、出售、诊疗、寄养、培训、理容、收留等活动,扰乱公共秩序;

(十二)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十三)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若饲养的是大型犬,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饲养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

②携大型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③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

若饲养的是烈性犬、攻击性犬,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

②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

③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④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

 

焦点5:恶犬伤人,饲养人或管理者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一般原则: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发生宠物伤人事件,一般将由宠物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宠物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责。

2.免、减责情形:能够证明损害是被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被咬人手欠,故意挑逗、挑衅犬只而被咬。或者擅自进入私人住宅或者场所,而被饲养的犬只咬伤的。再或者,以为犬只看起来很温顺,故意抚摸、挑逗、揉捏而激起犬只对抗情绪而被咬的。

3.不按上述规定养狗和遛狗的,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饲养人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把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去禁养场所;遛狗不牵绳、牵绳长度不符合规范、该戴嘴罩不戴的,一旦发生伤人事件,很难减轻赔偿责任。

 

焦点6:恶犬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没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

别以为只要不是自己亲自张口去咬的他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对由于故意、或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或放任狗咬人的行为,造成他人受伤(达到起刑标准)或死亡等后果,达到相应犯罪标准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故意训练犬只并指示犬只去攻击他人;故意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而放任犬只随意活动伤害他人的;明确知道犬只有多次伤人的行为,却仍然置若罔闻,放任犬只随处活动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狗都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多哥》中,雪橇犬多哥以十二岁的犬类体格,穿越风雪,迎接雪崩,横渡冰河,跟随主人跨越山海和严寒,完成护送血清的任务。电影《忠犬八公》中,秋田犬“八公”,数十年如一日,不论旱寒冬酷暑,只为等待主人归来。八公的等待是冬日里的滚烫,更是它全部的余生。

你是知道的,大多数小狗,一出生便离开了它的妈妈、它的家人,从狗市场被人类带回来家中。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狗生很短,但它愿意用一生来陪伴你。

或许我说的从来没有“狗咬人”,只有“人咬人”的话太过极端,但毕竟狗狗生活在我们人类为主的社会,需要我们去翻译它的情绪,去引导它的行为,去更好地相互陪伴与制造欢乐。

爱它,就更好的引导它,不要让它情绪失控,不要让它被人人喊打。

作为饲养人,更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规范饲养。这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来自狗狗无条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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