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并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的曾凡江律师,在此特别提醒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司法解释的新规定,以免触犯法律红线,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一、高度重视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能带来的刑事责任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若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且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在判决、裁定生效前,被执行人也不能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隐藏、转移财产来逃避执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二、高度重视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消费令可能带来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进一步强调,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将视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严格遵守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切勿以身试法。
三、重视“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九种明确情形”
司法解释详细列举了九种被视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减损责任财产、伪造毁灭证据妨碍执行、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等。被执行人应当认真对照这些情形,确保自身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免触犯拒执罪。
四、重视“情节特别严重”的四种明确情形
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四种“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如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这些情形不仅会导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会对被执行人的社会声誉和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影响。
五、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应高度重视: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新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仍与其通谋并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将以共犯论处。这意味着,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如果参与帮助其逃避执行,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六、重视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将依法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特别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判决、裁定,切实履行自身义务。
总之,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提供了更为明确和有力的法律依据。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执行义务,以免触犯法律红线,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