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较为常见的法律关系,因此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且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许多大学生即将开启他们独立生活的大门。而租房,无疑是这扇大门的**道门槛。本文将从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与维权的角度,让你在租房路上少走弯路。
一、房屋租赁合同审核的重要性
租赁合同是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对合同进行详尽的审查可以起到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等重要作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审核要点
1.合同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房屋的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2.合同主体: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涉及中介,记得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3.房屋信息:核实房屋的地址、面积、设施等是否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及出租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相互吻合,核对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内所有家具等设施的数量。
4.租赁用途:明确约定房屋的租赁用途,确保其与房产证上的用途相符,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租金条款: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支付周期。
6.押金条款:明确押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退还的条件、期限等。
7.租期规定:确认租期的起止时间,以及续租或提前终止的条件。
注意要点: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8.房屋交付状态:约定房屋交付时的状态和条件,以及交付时的验收程序。
9.维修责任:明确房屋内维修的责任归属,以及维修费用的承担。
注意要点: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10.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况下的过错方责任和赔偿机制,避免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租客的违约责任远大于出租人而形成不对等的责任分配的情形。
注意要点: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条件:明确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三、租房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
1.设施维修问题:
案例简述:老刘将自己的一处房屋租给小胡,双方约定租期2年,屋内配有热水器、空调、冰箱等物品。合同到期后,双方在办理交接时发生分歧,原来是当初屋内的空调发生故障,小胡多次向老刘反映并要其维修,老刘并未维修,于是小胡自掏腰包对空调进行了维修。现小胡要求老刘支付空调维修费用,老刘拒绝支付。
问:设备年久失修需要维修,但房东迟迟不进行维修该怎么办?
答:可以要求房东履行维修义务,也可先自行维修,保存好维修支出费用凭证,再找房东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如果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
2.提前解约问题:
案例简述:小王与老李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到第十个月时,小王因为工作地点变更想要提前退租。但是老李却表示因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一年,因此剩余的2个月房租是不会退还的。小王与老李多次协商无果,苦恼不堪。
问:承租人提前退租,出租人恶意拖延并扣押租金,该怎么处理?
答: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可以提前退租的情形,当发生约定情形时,承租方有权退租。若合同没有约定,则承租方必须具有充分的法定事由或者与出租方协商一致方可提前退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押金不退还问题:
案例简述:小李与老安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约定老安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小李除了首付房租外还要交一个月房租1500元作为押金。押金除用于抵扣应交但未交的房租、费用以及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返还给承租人。房屋到期后,小李退租,但老安以个中缘由拒绝退还押金。
问:退房时,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该怎么办?
答: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押金,如果房东拒绝,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1)合同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租客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房东应当履行其义务,不得无故拒绝退还租金。
(2)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租金,构成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3)不当得利:
如果房东拒不退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返还不当得利。
4.转租问题:
案例简述:张某将位于某商业区的门面房出租给李某使用,双方约定租期为2年,租金为24000元一年,每半年交纳一次。合同还约定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房屋交付后,李某自行经营奶茶店。有一天张某收取当期租金时途径店铺,发现奶茶店改为炸鸡店,遂与店员交谈,得知店铺更换老板,张某发函李某以擅自转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问:在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子转租给他人会有什么后果?
答:擅自转租的合同无效,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能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侵犯隐私权问题:
案例简述:小赵租住了吴某的一处空闲房产。住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天,小赵下班回家发现房间好像有人进来过,并找到了自己的物品被翻动过的证据。通过小赵自己安装的室内监控看到房东吴某来过。小赵遂询问吴某,吴某承认自己来维修了设施,小赵向吴某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又告知吴某下次想要维护出租房设施,应该提前告知自己,并在自己在家的时间里来,吴某答应了小赵所说的话。可没过多久,小赵发现吴某又趁着自己不在家时开门进来过。
问:房东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房屋该怎么办?
答:房东的行为可能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停止侵害,若对租客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租客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四、租房后期维权常见证据材料
1.合同原件:保存好租赁合同的原件,合同原件是维权的主要证据支撑。
2.支付凭证:保存租金、押金以及维修等费用支出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
3.房屋状况记录:入住和搬离时,对房屋状况进行拍照和录像,记录房屋的实际状态。
4.沟通记录:保存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明等。
5.相关证明材料:如维修记录、物业证明等,可作为辅助证据。
五、产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
2.法律咨询: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法律途径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3.调解仲裁:通过消费者协会、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或仲裁。
4.诉讼途径: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维权的心态与策略
1.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决策。
2.收集充分的证据,为维权提供坚实的基础。
3.尊重法律,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合理选择维权途径。
租房是我们每个人追求独立生活的必经之旅,它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居住选择,更是一次深刻成长的机会。希望本文能够成为你租房路上的指南针,帮助你掌握审核房屋租赁合同的技巧与维权的救济途径,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庆鉴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