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名男子在图书馆向女生咖啡杯中投放半片牛磺酸泡腾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
牛磺酸本是一种食品营养强化剂,一般见于功能饮料,具有缓解身体疲劳、促进视神经、增强心血管等作用。但某些店主在销售牛磺酸泡腾片时却宣称其具有提高女性性欲的作用,商品包装更是注明“女性专用”、“春欲”,产品介绍里明确写到针对女性研制,可以提升欲望,并使用露骨的图片进行低俗宣传。根据前述宣传,牛磺酸泡腾片似属于保健品,即“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前述店主行为对其商品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前述牛磺酸泡腾片的有效成分与国家食品或药品标准规定严重不符,而是含有催情、迷幻等违禁成分的假药,则前述店主的行为,系以出卖药品或保健品之名,行兜售迷情药之实,则不仅仅是违背公序良俗,而是故意引诱或激发不良分子犯罪动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店主的前述行为将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或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鉴识锐评
一、诚信乃立人之本,经商之道,广大企业主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否则将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二、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网店店主在售商品宣传的管理,不规范的应当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直接下架;
三、处理上外男子投放异物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电商平台店主是否存在兜售违禁药品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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