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争议系列(三):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所踩的“雷”(下)

更新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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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5:用人单位误以为“只要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可终止”。

 

【重要法条引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 号)答复: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争议问题提出】

如果仅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可知,似乎只要劳动者符合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或者符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用人单位均可就此终止合同。

但是,当出现劳动者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终止合同呢?

 

【司法裁判实务观点】

案例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鲁民申439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使得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劳动者虽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非是用人单位原因。本案中由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虽然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处工作,而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成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因此,原审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合同不能自动终止,并认定用人单位2018年10月18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为违法解除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原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20000元适用法律正确。

案例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鄂民申620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立法不足而作出的补充规定,实务中具体应适用哪个规定,则与劳动者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有关。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较短,用人单位一直正常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可归咎于用人单位,人民法院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双方劳动关系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自然终止。此时,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对劳动者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不予支持。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本案39名劳动者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均超过50周岁即女职工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不可归咎于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均未缴满15年),据此,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与法相悖,二审法院对用人单位主张不向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不协助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请求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案例三: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12民终138号民事判决书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是王某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领取养老保险金,被安达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录用工作,双方之间身份关系如何认定,一审判决支持王某甲经济赔偿金是否得当。《*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本案中王某甲虽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尚在缴纳保险费,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兴达化工主张王某甲已经享受保险待遇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对于用人单位予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关系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对于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而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中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达到退休年龄,但是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王某甲在兴达化工工作前,在黑龙江贝因美现代牧业公司工作。达到退休年龄后现在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非兴达化工原因。其与安达兴达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用工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甲经济补偿金,缺乏法律依据。

 

【结论】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首先要看劳动者是否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能享受,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享受,则应当甄别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是否可以归咎于用人单位。如果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可归咎于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可归咎于用人单位原因,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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